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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激励政策    

  一、目的
  为健全系统经营层及后台管理层员工的激励和制约机制,从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,特制订本方案 。
  二、适用范围
  (1)总经理及副总经理;
  (2)总部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;
  (3)分公司商务总监/总经理;
  (4)商务经理,担任部门主管的经理助理参照商务经理执行;
  (5)商务区管理中心、分公司主管以上的后台管理人员;
  (6)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的总部员工、商务区管理中心员工以及分公司后台员工。
  (7) 本适用范围只限于自方案确定日起在职的、入职半年(含试用期)以上的上述岗位人员。
  三、激励形式
  激励形式包括:现金激励、期权激励、住房基金奖励、购车基金奖励、成长基金奖励等。
  四、 奖励时间
  1、现金奖励每年的1月31日前对上一自然年度的经营绩效进行考核、结算,并确定分配方案;
  2、汇海人基金奖励每年综合考评达标者,随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按激励形式内容申请;
  3、股票期权奖励每年第一季度执行;
  4、引进投资成功,此激励方案将随新的公司章程及经营管理模式调整。
  五、激励的具体程序
  1、现金激励
  (1)现金奖励计提比例划定
  根据汇海年度利润达成状况,决定奖励数额。年度利润达成率完成80%(含)以上,提取净利润的10%作为奖励。利润达成率高于100%(不含)以上部分,提取超出部分50%作为奖励。
  (2)奖金发放时间
  年终奖励分二次发放,每年1月31日前发放50%,余额部分于次年的7月份发放。
  (3)现金奖励的计提方法、核算公式及操作细则参照《汇海现金奖励实施办法》。
  2、期权激励
  为贯彻汇海“人力资本大于财务资本”的经营理念,汇海于每年的3月31日前,在对上一自然年度的经营绩效进行考核的基础上,按照核定的具体比例给相关激励对象发放一次期权,具体操作详见《汇海股票期权奖励实施办法》
  3、汇海基金(住房基金奖励、购车基金奖励、成长基金奖励、商业保险投资奖励 )
  (1)适用人员
  ①总经理及副总经理;
  ② 商务区总经理及总部职能中心负责人;
  ③分公司商务总监/总经理及对汇海有特殊贡献的管理层和专业技术人才。
  (2)工作时限:要求在汇海连续工作一年以上。
  (3)绩效表现:年度绩效综合考评为B级以上的管理者。
  (4)汇海基金为自助激励方式,满足以上所有条件者,根据《汇海人基金奖励实施办法》的操作细则要求申请相应的基金奖励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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